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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屆何國華金鵝獎書法比賽
一、目的:
為紀念倡導文化不遺餘力之國華高爾夫球場創辦人何國華先生,及提倡台灣地區書法的發展及水準,選拔書法菁英,並藉以傳揚文化及傳承藝術,特舉辦「何國華金鵝獎」書法比賽。

二、辦理單位:
主辦:國華體育文教基金會、中華民國書學會
協辦:淡江大學、傳統與現代文教基金會
承辦:中華民國書學會
三、比賽方式:為使參加者能獲得相對的肯定,比賽擬分兩階段舉行及給獎:

1、金鵝獎入選獎─以作品參加初選,經評審選出參加決賽者,均可得「金鵝獎入選獎」
2、金鵝獎─經初選獲得決賽資格者,將在台北進行決賽,評審後分別給獎。
四、參加資格及分組:
1、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根據學歷或年齡參加分組,歷屆曾獲得金鵝獎之最高獎者,不得報名參加同比賽。
2、分組:
小學組:國民小學學生
中學組:國中、高中學生
大專組:大學院校學生(含30歲以下研究所之學生)
社會組:社會人士
長青組:年滿65歲以上長者
五、得獎名額及給獎:
金鵝入選獎:參加初選者,各組評選三十至五十位參加決賽,贈送每位入選決賽者入選證書及獎品。
金鵝大獎:入選參加決賽者,經評審授予金鵝大獎各組三名,各得金鵝獎座、獎金(小學、中學組8千元,社會組2萬元,大專、長青組1萬2千元)等。

金鵝特優獎者各組五名:各得金鵝獎獎牌、獎金(小學、中學組3千元,社會組8千元,大專、長青組6千元)等。
金鵝佳作獎者各組十二名:各獲得獎狀及獎品。
六、參加須知:
1、參加者需填寫「何國華金鵝獎書法比賽報名表」,按規定繳件。
2、參加初選作品,一人一件為限,字體不拘,紙張規格為對開135*34公分(小學組用四開67*34公分)立式宣紙,自選內容書寫(字數需超過20字以上),作品不需裱裝,將比賽辦法中所附之報名表填寫清楚,浮貼於作品左下角,寄交承辦單位(中華民國書學會)。
3、作品經初選通過而參加決賽者,即獲得金鵝入選獎,將另專函通知參加現場決賽。(入圍參加決賽者,其入選獎狀及獎品,於決賽時贈送,未參加決賽者,不予贈送該獎)

4、決賽採現場比賽方式,參加者須自備文具,準時報到,相關辦法將於參加決賽之通知上說明,請遵守規定參加比賽。

5、凡參加初選及決賽之作品,均不予退件,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不同意本辦法者,請勿參加初選及現場決賽。

6、參加初選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如經全體評審委員發現有代筆情況,將在全體評審委員之同意下取消入選資格,以昭公信。

7、本項比賽由財團法人國華體育文教基金會全額贊助,參加者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
七、比賽程序:

初選:1、參加者請將作品及報名表於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前寄交承辦單位─

台北郵政1847號信箱─中華民國書學會收

2、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評審出入選參加決賽者,於兩週內發出參加決賽通知。

3、決賽舉行同時,頒贈國華金鵝入選獎之獎狀及獎品,未出席參加決賽者,不予頒贈入選獎之獎狀及獎品。

決賽:1、預定5月22日(星期六),於淡江大學台北校園舉行決賽,相關規定將於決賽通知上說明。

2、決賽舉行後,邀請評審委員五人進行評審,並選出前述規定之得獎名單。

八、贈獎:1、預定於決賽後評審結束,立即舉行頒獎典禮。

2、參賽者在等候評審結果時,主辦單位將安排專題活動。

九、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:http://www.shufa.org.tw/news.htm

詢問電話: 0937-070342 0937-070342 陳美秀副理事長

十、本比賽未竟事宜,均由主辦單位研議後公佈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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